随州市危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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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危废处理
大庆某生物环保有限公司未按照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案
2021年3月1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危险废物行业专项检查时发现,大庆某生物环保有限公司厂区外北侧彩钢板围合区域露天存放含油污泥约7000吨,没有防渗、围堰等设施。
生产区域露天存放含油污泥约2000吨,地面有防渗,无其他贮存设施。大庆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对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与产生危险废物单位核实、登录黑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确认该厂贮存的含油污泥均为2020年11月从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采油三厂转移而来。
大庆吕某非法买卖废机油案
2021年4月25日,大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和让胡路生态环境局联合检查,在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宏伟村二队大棚区西侧的树林中发现一个“生活垃圾分拣中心”,旁边露天堆放着20个废旧机油桶,每个桶内都存有少量的废机油与水的混合物,树林地面土壤已渗油,无任何防渗措施,另有1个塑料桶中装着18个废机油滤芯。
经走访周边居民得知,此处废旧机油桶为大庆市让胡路区宏伟村民吕某堆放。随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吕某展开调查询问,吕某承认从2018年6月份开始,多次在大庆市让胡路区的修理厂收购站非法收购废机油,该处废机油桶是其本人堆放。
大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和让胡路生态环境局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后,与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和贮存危险废物单位核实,确认该人常年买卖废机油,且无收集、储存、处置危险废物相关资质。大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大庆市让胡路生态环境局会同大庆市公安局让胡路分局在让胡路区四新一大院内将刚刚完成废机油交易的吕某和温某金当场抓获。现场查扣废机油2.1吨,运输废机油车辆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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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通常由产废企业自建处理处置设施进行处理,或由第三方危险废物 经营单位将危险废物由产废企业运输至其经营场所内进行集中处理。然而,由于危险废物污染危害性强、处理方式复杂、技术门槛较高,部分危险废物产生量较 大的产废企业逐步开始委托第三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自有厂房内建设、运营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由第三方经营场所前移至产废企业厂房内进行,即前移化的危险废物处理服务模式逐步出现。
工业危废处理作为其中的重要部分,具有市场空间广阔、行业收益质量较高等特点,但同时该行业在资质、技术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较高的行业门槛。随着新固废法、各地危废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市场需求将进一步释放。目前已有不少地方国有企业通过收购具有行业资质、技术成熟的危废处理企业进军该领域,或通过战略投资完善产业布局。城投企业在资金实力、资源获取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可以结合企业发展策略以及所属区域工业危废产能等情况选择是否进入该行业。
7月27日,安徽省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涡阳县大队检查中发现,曹市镇黄塘行政村老双庙冯自然村一废弃的房屋内,存放有56个铁桶,桶内盛满了树脂残渣及残液,桶身上的标签显示为聚酯多元醇、聚氨酯树脂,属于危险废物,经现场称重共计11.5吨。
经查,56桶危险废物是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某企业转移至涡阳县曹市镇,交给涡阳人吴某某贮存在废弃的房屋内,且吴某某无危废经营许可证。
2021年5月8日,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收到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反映的问题线索,园区顺宝河段有一排放口正在排放黑色水体。福清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通过现场勘察及调阅监控发现,该排放口为福州市宏业化工有限公司雨水排放口,排放的黑色水体为该公司初期雨水,排放时长约8分钟。按照该公司排污许可证要求,初期雨水应回用于生产,由于当日下雨期间该公司初期雨水池蓄满后未及时关闭,初期雨水池与雨水排放管网始终处于连通状态,导致初期雨水最终溢流进入雨水总排口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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